首 页
档案政务
档案法律
馆藏资源
党建工作
哈埠史话
English
领导介绍
本馆概况
内设机构
预决算公开
档案职称
档案法律
档案法规
档案规章
规范性文件
培训科研
馆藏介绍
全宗介绍
专题档案公布
开放档案目录
征集动态
征集指南
接收工作
学会介绍
学术研究
学会动态
学会组织领导
学会介绍
学术研究
学习贯彻落实新《档案法》
编者按: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四十七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档案法1988年1月1日施行以来的首次修订,有助于发挥档案和档案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专题
>>
学习贯彻落实新《档案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国家档案局局长陆国强:为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跳转到
GO
【关于本站】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哈尔滨市档案馆 信息维护:哈尔滨市档案馆数据信息处
备案编号:黑ICP备05005915号
工作邮箱:1487111634@qq.com 联系电话:0451-86693473
黑公网安备 23010902000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