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档案局与哈尔滨市档案馆实行局馆合一,履行全市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等职能,为市委直属正局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市直机关和各区、县(市)的档案业务工作,并对全市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
⑵组织协调全市档案教育、档案宣传、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和档案业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⑶制定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⑷集中统一管理全市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的安全。
⑸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重要档案、资料,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研出版档案史料,为社会提供利用。
⑹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按编办核定,内设机构11个处(室)(其中,2个内设机构为合署办公。)
二、2014度部门收支情况
(一)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体情况
1.2014年度收入决算为1830.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30.97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158.28万元。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体情况
1.2014年度支出共 1885.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决算支出1451.04万元,用于档案事务工作经费支出;教育决算支出5.48万元,用于培训方面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决算支出238.21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医疗卫生决算支出49.53万元,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方面支出;住房保障决算支出141.63万元,用于住房改革方面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103.36万元。
(三)2014年度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较去年有所减少,因公务招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减少,2014年度安排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2014年度安排公务接待15批次,80人次。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保有量为0。
三、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六)医疗卫生: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支出。
(八)培训支出: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结转:本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下一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
附件:
0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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