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本部门公开信息,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哈尔滨市档案局编制了《哈尔滨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依据有关法规和相关职责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档案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本部门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arbin.gov.cn)或哈尔滨市档案局的门户网站“哈尔滨档案信息网”(www.hrb-dangan.gov.cn)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8类:
1、概况信息。包括市档案局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市档案局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市档案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本地档案事业整体发展规划和市档案局年度工作要点或工作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市档案局的重要会议,最新工作动态。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务员招录、表彰和奖励情况。
6、财经信息。包括本部门政府采购项目和目录,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和实施情况。
7、行政执法。包括市档案局负责实施的档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档案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档案行政执法及档案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市档案局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管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具体参见市档案局编制的《哈尔滨市档案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档案局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市档案局一楼查档室进行查阅,查阅地点:哈尔滨市档案局,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小四道23号,开放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451-86689308。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市档案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两种形式。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三)公开时限
市档案局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市档案局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市档案局一楼查档室查阅。
属于市档案局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市档案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市档案局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哈尔滨市档案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小四道街23号
邮政编码:150080
办公电话(传真):0451-86689328
查档电话:0451-86689308
网 址:www.hrb-dangan.gov.cn
电子邮箱:hrbdaj@126.com
受理时间:早上8:30-11:30,下午13:00-17:00 (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市档案局提出申请的,填写《哈尔滨市档案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也可以在市档案局领取或从市档案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的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市档案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填写哈尔滨档案信息网提供的电子版《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发邮件至hrbdaj@126.com提出申请。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的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档案馆当场提出申请。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
2、申请处理
市档案局受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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