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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档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3

 

各区县(市)档案局、档案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市直各有关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档案馆(室、中心):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哈尔滨市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哈人社发〔2025〕34号)要求,现将2025年度全市档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标准

 

受理全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中从事档案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档案系列职称评审标准按《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社规〔2022〕8号)中《黑龙江省档案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龙江职称在线”首页“政策文件”及“评审标准”栏,查阅黑龙江省档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报

 

1.申报程序。按照个人申报、用人单位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审核向“哈尔滨市2025年度档案专业中级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报送。

 

2.申报平台。职称申报涉及的个人申报、审核推荐、信息录入、结果查询、制发文件、颁发证书等工作均须通过“龙江职称在线”进行操作,网址:http://hljzc.renshenet.org.cn。

 

(二)组织推荐

 

1.各基层单位要认真落实推荐要求,履行推荐程序,保证被推荐人员为本单位被聘在本专业岗位1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严格执行职称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聘用岗位公开、评审结果公开、申报人员业绩成果在单位进行展示等规定,公平公正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2.各级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须根据岗位管理核定的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确定推荐参评人员数量,有效解决待聘人员“存量”与待评人员“增量”问题,逐步实现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结合”。

 

3.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健全职称推荐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回避原则设立推荐评议组,评议组成员中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同意票数须达到总票数三分之二以上,推荐人员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推荐。

 

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申报人员和事业单位聘用的编制外申报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人才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三)资格审查

1.材料初审。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履行审核把关职责,按照省、市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格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核查,把好资格审查关,完善审查程序,严格审查纪律,提高审查质量,确保申报各项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申报人员须提供学历佐证材料原件。发现申报人员参评资格和提供的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退回并告知原因,避免简单地将问题和矛盾上交。

 

2.网上申报信息审查。市本级各主管部门(各委、办、局,人才服务局、托管中心)、各区县(市)人社局要认真核查网上申报人员自然情况、所从事专业及资格名称等信息,逐一把关核对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确保申报人员的信息及佐证材料准确无误后再提交到“哈尔滨市2025年度档案专业中级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三、重点把握的政策和环节

 

(一)《黑龙江省档案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中所规定的申报条件、评审条件等须同时具备,涉及的年限均按整年计算,涉及的“以上”均含本级(本数),业绩成果均须为本专业领域内且在现有最高层级职称资格后取得的。《评审标准》中第十一条第五款中的“专业期刊”指档案类期刊。

 

(二)有关年限的界定。申报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认定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通过人员任职资格从2025年9月1日开始计算。

 

(三)持续巩固净化职称评审环境专项行动成效,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督促指导申报人全面、详实、准确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对职称申报条件所涉及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考核结果、岗位工资表、劳动合同,以及评审条件所涉及的课题、项目、奖项、专利、标准、论文、论著、证明等材料真实性严格审核,对存疑的材料重点甄别,确认造假的实行“一票否决”,记入职称评审失信库,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并按规定对申报人及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呈报的材料(不装订)

 

1.公示情况说明。由申报人员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提供,说明须包括公示范围、公示内容、推荐情况、公示时间、公示结果等,并附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2.推荐报告。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报告一份。须列明申报档案专业职称的人员数量、人员名单、公示情况(公示期间精确到年月日及公示结果),具有明确的推荐意见,并附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资格审核人员签字及联系方式。

 

(二)申报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不装订)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正反面打印并在左侧用两个订订牢,一式两份),由申报人员登录“龙江职称在线”按要求填写完整、准确、规范、无漏项,未填写基层推荐票和年度考核结果、业绩成果的不予受理。申报人员本人在“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栏内签字确认,申报人员单位主要领导需在“推荐意见”栏内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缺少上述内容,本中级职称评委会概不受理。凡不按要求填报、误填错填,修改后重新报送导致错过相关截止日期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员个人承担。

 

2.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交本人任现职1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及经人社部门批复的岗位设置方案,最后一次《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和本年度《工资晋升审批表》(此2张表附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后);企业或社会组织申报人员提交现岗位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流动人员审查表》(一式两份)、被聘在现岗位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学历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对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学信网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须提供国家承认的连续的学历证书原件或学历认证报告(包括中专、大专、本科等学历)。取得党校学历的,须提供连续的学历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现任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现任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通过考试取得现任职称任职资格人员需提供现任职资格证书和《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例如:初级任职资格证书中专业名称为档案、资格名称为助理馆员。

 

5.同级改职人员需提供《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一式两份),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右上方注明“改职”字样。

 

6.调入人员,已经在哈尔滨市办理换证手续,提供哈尔滨市具有职称管理权限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调入人员审查表》;未办理换证手续人员,由相应职称管理部门履行证书核验程序。

 

7.落实《档案专业人员继续继续教育规定》,近3年参加档案继续教育材料。

 

8.申报档案专业中级职称业绩成果材料目录(一式两份,业绩成果材料可单独装订)(见附件1),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9.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10.申报人员须提供个人签字确认、工作单位盖章确认的《个人信息确认单》(龙江职称在线打印,不装订,一式一份)。

 

11.为确保申报人员送审佐证材料的真实、准确,哈尔滨市档案专业中级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各申报职称人员须按要求填报《哈尔滨市档案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不装订,一式一份)(见附件2),无此承诺书者不予参评。

 

(三)申报的评审材料应用A4标准的档案袋封装,将“龙江职称在线”上打印的《申报材料目录》粘贴于材料袋(盒)正面,目录填写内容要与袋内所装材料相符。封底标明单位、姓名、专业,材料袋超过两袋的需装入一个结实的档案袋并在大档案袋外标明单位和姓名。因档案袋破损导致材料丢失,由申报人自行负责。

 

五、评审材料申报时间及地点

 

“龙江职称在线”申报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11月14日。

 

档案中级职称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哈尔滨市档案馆(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小四道街23号330室)

 

联系人:顾艳娟、姚力嘉、李连鲲

 

联系电话:0451-86694162

 

附件1-业绩成果材料目录.doc

附件2-哈尔滨市档案专业中级技术职务.doc

哈尔滨市档案专业中级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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