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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市档案专业
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3

 

各区、县(市)档案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高新开发区人力资源管理局,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哈职办发〔2015〕24号)要求,为做好2015年度全市档案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资格认定

 

继续执行《黑龙江省档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规定的具体条件。

 

计算任职资格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中级职称核准的任职资格时间为2015年9月1日。 

 

二、单位推荐审查要求 

 

为增强职称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避免推荐工作流于形式,强化推荐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审查工作。按市职改办的要求,各单位要完善推荐办法,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要设立推荐委员会,成员中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不能低于三分之二;被推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岗人员,由推荐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同意票数须达到总票数三分之二以上;推荐工作要严格执行回避原则,认真贯彻职称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申报人员业绩成果在单位进行展示的规定;严格执行申报公示制度,推荐人员名单需在本单位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申报材料的审查力度,严格审查程序,严肃纪律,提高审查质量,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三、呈报材料时间

 

1.中级职称资格评审工作从今年开始启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个人用户版本IP地址:http://60.219.211.87:8888/pwh/cj.jsp,部门用户版本的IP地址:http://60.219.211.87:8888)。申报人员、基层单位、主管部门和评审委员会需通过平台录入、审核、上报和接收参评人员信息,平台使用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451-58976520。

 

2.按照市职改办规定的评审时间,呈报档案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材料和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上报的起止时间为10月16日至10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呈报材料的要求及说明

 

(一)申报职称人员呈报评审材料,详见《评审档案专业中级技术职务呈报材料目录表》(附件1)

附件: 2015通知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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