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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市档案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哈档发〔2014〕12号
发布时间:2014-10-23

各区、县(市)档案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高新开发区人力资源管理局,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哈职办〔2014〕34号)要求,为做好2014年度全市档案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资格认定

 

继续执行《黑龙江省档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规定的具体条件。

 

计算任职资格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中级职称核准的任职资格时间为2014年9月1日。

 

二、单位推荐审查要求

 

为增强职称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避免推荐工作流于形式,强化推荐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审查工作。各部门和单位在职称推荐工作中要引入竞争机制;做好职称推荐、排序与岗位设置工作的有效衔接,探索实行根据岗位数额合理规划职称申报数量;严格执行职称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评审结果公开、聘任岗位公开,要坚持申报人员业绩成果在单位进行展示的“五公开、一展示”制度;严格执行申报公示制度,申报人员名单需在本单位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申报材料的审查力度,严格依据有关规定,严格审查程序,提高审查质量,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三、呈报材料时间

 

按照市职改办规定的评审时间,呈报档案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起止时间为11月13日至1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要求及说明

 

(一)申报职称人员呈报评审材料,详见《评审档案专业中级技术职务呈报材料目录表》(附件1)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要求填写清晰、准确、无漏项。

 

申报职称人员需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上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申报人单位主要领导需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缺少上述内容的中级职称评委会概

附件: 职称用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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