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档案政务 >>档案职称
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市档案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哈档发〔2013〕5号
发布时间:2013-08-01

各区、县(市)档案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高新开发区人力资源管理局,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根据哈尔滨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哈职办〔2013〕34号)要求, 为切实做好2013年度全市档案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资格认定

继续执行《黑龙江省档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规定的具体条件。

 

计算任职资格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中级职称核准的任职资格时间为2013年9月1日。

 

二、外语和计算机知识的要求


    符合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人员,需填报《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一式二份,各单位审核后,连同各类原始证书和单位出具的正式证明材料一并上报。

 

三、继续教育培训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更新培训是申报上级职称的重要条件,今年申报职称人员,需提供一个年度的《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结业证书》或其他培训证书。

 

凡通过成人高等教育(包括党校)取得学历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因所学专业与档案专业不一致(含符合学历破格条件人员),需提交档案专业《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

 

四、单位推荐审查要求

 

为增强职称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质量,避免单位推荐工作流于形式,强化基层单位推荐和主管部门审查工作。各单位在职称推荐工作中要严格执行职称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评审结果公开、聘任岗位公开,要坚持申报人员业绩进行“五公开、一展示”制度;严格执行申报公示制度,申报人员名单需在本单位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申报材料的审查力度,完善审查程序,提高审查质量,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五、呈报材料时间

 

按照市职改办规定的评审时间,呈报档案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起止时间为9月13日至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材料要求及说明

 

(一)《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已更新,各部门和单位务必在职称上报前下载更新,或重新安装更新后的系统,并通过更新后的职称管理系统录入、上报和接收参评人员信息。下载步骤为: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进入职称评审专题→选择资源下载专区。

 

(二)上报数据,需用U盘上报参评人员的信息(县市区代码、单位代码必须齐全,上报时请先杀毒),表中项目必须填全,不得漏项。同时上报打印名册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参评晋升人员呈报评审材料,详见《评审档案专业中级技术职务呈报材料目录表》(附件)。

 

附件: 评审档案专业中级技术职务呈报材料目录表.doc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黑公网安备 23010902000175号

【关于本站】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