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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市档案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5-04-01

2015年全市档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超越自我,服务大局,依法治档,创新发展”的档案工作主题,在提升档案服务能力、夯实档案基础业务建设、提高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确保档案安全管理上实现新突破,全力推进全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

 

全年重点推进落实“一主、两翼、三保障”档案工作任务。

 

—— 一主:即坚持“档案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工作主线

 

1.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按照“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到哪里,档案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档案服务就覆盖到哪里”的要求,指导承担全市184项改革任务的各专项改革推进组开展建档归档工作。加强对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自行保管档案的监管,确保流向合理,归属明确。强化对国有改制企业人员下岗分流档案归属和流向监管,重点对文化旅游、交通、广电传媒等新成立企业集团和部分市属企业集团管辖的二级企业改革开展建档指导。围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集体林权制度为重点的各项改革开展档案指导与接收管理,确保改革中的各类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围绕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的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4〕28号)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做好相关项目档案的指导和服务。

 

2.服务重点建设项目。按照“开工项目抓登记,施工项目抓指导,竣工项目抓验收”的要求,做好全市亿元以上、重大技改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项目全程监督指导。重点做好地铁1号线三期、2号线一期、3号线一期和二期等工程档案跟踪指导服务,保证地铁项目档案齐全完整和规范管理。

 

3.服务重大事项。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迷人的哈尔滨之夏”旅游文化时尚活动等重大事项档案的规范建档和接收进馆工作。

 

4.服务民生。围绕全市69个惠民行动项目确定的工作任务,重点加强就业、住房、医疗、食品安全、收入、养老、教育、环境保护等8个方面民生档案监管工作。做好民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和数字化。加强对新的民生档案形成者的指导。各有关综合档案馆要完成“哈尔滨都市圈档案服务民生平台”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

 

5.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档案工作监督指导。加强对市直机关文书档案和重点部门专业档案建档指导,加强对承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二级单位专业档案的监督指导。要立足于《市政府办公区智慧档案管理服务平台》,积极探索机关档案管理新模式。发挥各档案工作协作组的作用,加强各部门和单位之间档案工作的协作与交流。按照国家档案局10号令要求,完成16个市属企业集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审核。推进市属各企业集团二级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工作,已经完成编审工作的单位逐一开展“回头看”。继续开展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评估。组织全市6个首批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区县“回头看”,完成第二批12个区、县(市)的创建工作。继续对发展较成熟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建档指导,重点抓好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建档指导工作。

 

—— 两翼:不断强化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和档案利用体系建设

 

6.强化档案收集工作。按照国家档案局9号令要求,加大档案收集力度。年内,各级综合档案馆要按照修订完善的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细则,做好档案接收和征集工作,确保接收进馆档案资料达到7%的增幅。对市直机关自行保管10年以上的档案,要按照要求做好档案移交进馆准备工作。按照建设市档案馆重要历史档案资料特藏室的需求,有计划地开展对散存在民间的重要历史档案资料、实物档案、口述档案的征集工作,重点征集1726年(清雍正四年)至1949年建国前哈尔滨地区的重点事件、重要人物的历史档案资料。要着重抓好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34个项目档案接收进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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