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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市档案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4-09-28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年,是全面完成全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全市档案工作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档案局馆长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石嘉兴秘书长提出的“整体上水平,重点求突破,全面保安全”的要求,以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为中心,全力实施“超越自我,服务大局,依法治档,创新发展”的档案工作主题,全面落实“一主、两翼、三保障”各项重点档案工作任务,全力推进全市档案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迈向更高水平。 

 

一、总体目标

 

——市综合档案馆民生档案要达到馆藏量的20%以上,区、县(市)综合档案馆民生档案要达到馆藏量的15%以上;

 

——市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完成馆藏档案文件级目录的100%、馆藏永久档案全文数据的25%、馆藏重要历史档案的70%;各区、县(市)完成馆藏永久档案的文件级目录数据90%、全文数据的75%;

 

——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建立5种以上民生档案;

 

——综合档案馆、专业档案馆和档案服务中心实行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制度防五位一体的档案安全防范体系普及率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一主:即抓好“档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工作主线

 

1.坚持档案服务改革。对全市8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完整归档,全面记录全市深化改革的过程和成果。及时做好与改革相配套的档案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主动协调好全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档案的归属流向,及时收集、管理深化改革中新形成的档案,指导新设立机构和组织规范档案工作。做到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到哪里,档案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档案服务就覆盖到哪里。

 

2.坚持档案服务重点建设项目。围绕全市开展的“项目建设质量效益年”活动,按照“开工项目抓登记,施工项目抓指导,竣工项目抓验收”的要求,做好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专项验收。坚持全程监督指导、跟踪服务,重点对地铁1号线三期及后续建设项目和全市重大技改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等进行建档指导和项目登记备案,指导和登记备案50个重点单位。

 

3.坚持档案服务民生。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围绕全市66个惠民行动项目,重点做好就业、住房、医疗、食品安全、养老、教育、环保等民生档案的规范建档、安全保管和开发利用工作。加强政府公开信息送交与利用工作。认真做好档案服务“窗口”建设,充分利用广告机、触摸查询一体机等为社会各界提供便捷服务。进一步发挥“市政府办公区智慧档案管理服务平台”作用。制发《市档案馆利用非开放档案暂行规定》,编制《哈尔滨市档案馆指南》、《哈尔滨市各区、县(市)档案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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