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案工作继续得到各级领导重视
2009年,全市档案工作继续得到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市委、市政府将区县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哈尔滨市区、县(市)经济社会发展责任指标考核评价体系》,市委督查室将机关档案工作列为2009年重要督查事项,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将现行文件报送工作纳入全市政务公开目标考核管理体系。2009年,南岗区、平房区、五常市、延寿县、通河县都配齐配强了局领导班子。南岗区政府支持并扩大维修了档案馆舍,区委书记亲自到会祝贺区档案馆晋升为国家二级馆。道外区副书记亲率档案局下基层检查档案工作。市广电局领导将重大事项档案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建立了重大事项档案库。市法院院长多次对档案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并投入208万元进行档案数字化加工。市地税局加大档案管理软、硬件的投入,实现了档案规范管理的新突破。
二、档案事业发展呈现新亮点
1、市档案馆重要馆藏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工作在全国率先启动。2009年10月20日,哈尔滨市档案馆与南京市档案馆签署互建重要馆藏档案数据备份基地协议并交接数据。此举确保了国家档案资源的安全,是全国副省级以上城市档案馆际间开展异地备份的首创,国家局杨冬权局长在全国档案工作会上给予充分肯定。
2、市档案局网站与政府门户网站在全国档案系统首开先河,成功举办在线访谈直播节目。2009年9月,哈尔滨档案信息网与《中国哈尔滨》网站共同举办了在线访谈直播节目,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开创了档案工作走近百姓生活的新方式,《中国档案报》、《生活报》等国家和地方媒体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热点报道。
3、创建我市首家国有破产企业档案管理中心。2009年初,南岗区档案局经与市档案局研究,就破产企业档案管理问题向区委、区政府做了全面汇报,在领导的支持下建立了我市第一家国有破产企业档案管理中心,保存区属10家破产国有企业近4万卷档案,有效地解决了当前国有破产企业档案管理的难题,填补了我市此项工作的空白。
三、档案工作服务大局成效显著
1、民生档案综合体系建设更趋完善。2009年市局成立了“民生档案工作专题调研组”,各区、县(市)档案部门普遍成立了由区、县(市)主管领导,档案和涉民部门共同组成的民生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市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的意见》。全市各级档案部门普遍开展了民生档案排查和登记工作,并围绕民生需要,对民生档案进行重点接收。同时,注重从源头上抓民生档案资源建设,认真进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修订审批工作,着重把业务和民生方面档案纳入归档范围,保证民生档案资源完整齐全。市档案馆对馆藏民生档案资源优先数字化,已建立了婚姻、优抚、知青、公证等民生档案数据库。各区、县(市)档案馆注重开发利用企业用工档案、下岗职工社保档案、公证档案、居民拆迁档案、改制企业职工档案等馆藏民生档案资源。
2、档案为经济建设提供及时服务。2009年市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项目建设年深入实施大项目牵动”的战略部署,制定出台了《哈尔滨市档案局关于加强市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档案管理的通知》,规范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程序,成立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档案工作指导服务组,对全市“六个一百”工程重点项目建档工作进行全程监管,已完成20个项目的登记工作,2个项目的验收工作。市政府对市局在磨盘山水库供水二期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中的突出表现,予以全市通报表扬。
3、档案为机关、企事业提供实效服务。2009年狠抓了市直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培训,就档案登记、机关档案工作评估以及机关档案工作协作组等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对市社会保险档案管理中心和市卫生局所属5家单位进行了档案评估。同时,以企业发展振兴为突破口,对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企业档案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完成了政府出资企业档案登记工作。目前我市规模以上企业档案管理75%达到规范化水平,70%企业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企业信息化规划,哈药集团及所属企业80%实现了档案信息化管理。2009年对入驻开发区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全部进行了登记,建立了三个工作协作组,新完成了14家民营企业建档工作,对部分民营企业家建立了档案;与开发区联合召开了开发区入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会议,对民企档案管理中的疑点和难点进行了详细讲解和一对一的指导。《中国档案报》对此给予了宣传报道。
4、档案为农业农村建设提供优质服务。2009年制定出台了《哈尔滨市行政村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哈尔滨市行政村档案管理办法》,开展了乡、村两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修订工作。加强了新农村建设档案、记忆工程档案等反映新农村建设档案资源的整合。确定了档案开放日。继续深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档案的指导和跟踪服务,积极协调农业综合开发办加强对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档案的验收。为农副产品种植、养殖、检测、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绿色食品生产龙头企业等新领域建档提供贴心服务。
四、各项业务建设扎实推进
1、档案法制建设进一步强化。一是制定《哈尔滨市档案局规范行政权力工作方案》、《档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与市法制办联合起草的《哈尔滨市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也将拟以市政府规章形式出台。二是依法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12项,检查320个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4份,警告27起,罚款5起。三是对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15个区、县(市)被评为优秀,2个区、县(市)被评为达标,未达标1个。四是开展档案行政执法常态化试点工作,香坊区做为首家试点单位出色的完成了试点任务。
2、档案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一是不断完善档案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建设。2009年先后修订制发了《哈尔滨市电子公文归档与管理实施细则》、《哈尔滨市机关档案数字化规程》等5个有关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业务标准规范,研究起草了《婚姻档案机读目录格式标准》、《哈尔滨市区、县(市)数字档案馆建设管理办法》,保证了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规范统一。二是积极探索建立电子文件中心的途径和办法。开展了电子文件中心试点和调研工作,重点对电子文件中心建设的运行机制、管理职责和软硬件基础条件等方面进行论证和探讨。
3、档案馆主体建设进一步巩固。市局将2009年确定为“基础建设年”。全市各级档案部门狠抓了档案馆各项基础建设工作,进一步夯实了档案馆主体地位。一是档案整理、鉴定等项基础工作得到强化。市档案馆对馆藏各全宗1980年前档案进行鉴定。完成馆藏5万件已满三十年档案的解密划控工作,其中已有3.1万余件开放档案目录数据在网上公布。各区、县(市)完成了馆藏档案与资料的全面清点核查和基础数据统计,重新整理了进馆名册,划定接收范围,有9个区、县(市)开展了档案整理、鉴定、解密化控工作,开放档案29029卷,10375件,加快了档案开放进程。二是档案资源建设取得新成效。市馆围绕建国60周年开展档案资料征集捐赠系列活动。接收了解放后哈尔滨第一任副市长陈一凡之子陈平敌先生无偿捐赠的28件档案资料;召开了民间艺人作品征集捐赠座谈会;依据《档案法》、《哈尔滨市档案征集办法》的相关规定,陆续将市直各部门形成的各种载体、各种形式的反映哈尔滨市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及关乎民计民生的资料征集进馆。三是档案编研利用工作有了新进展。完成了《哈尔滨解放》、《1990-1999年民生档案资料汇编》和哈尔滨日报国庆六十周年“读档案、看发展”专栏、《新晚报》“红色记忆”栏目的撰写工作向国庆献礼。四是档案服务百姓有了新举措。建立了服务投诉和反馈机制,采取咨询、函查、电话查询、网上预约、在线查阅、对特殊困难群体上门服务等多种服务方式,不断丰富服务手段,改善服务条件。
五、档案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新提高
2009年,全市档案队伍建设围绕着“突出一个重点,解决五个问题”展开。即以整顿机关工作作风、理顺机关工作秩序、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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