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档案局:
为进一步落实《哈尔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不断提高各区、县(市)档案局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市档案局决定从2012年开始,在各区、县(市)档案局开展数字档案馆考核认定工作,现将《哈尔滨市区、县数字档案馆考核办法(试行)》及《哈尔滨市区、县(市)数字档案馆考核申报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哈尔滨市档案局办公室
2012年10月8日
哈尔滨市区、县(市)
数字档案馆考核办法(试行)已废止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数字档案馆考核工作,加快区、县(市)档案馆档案管理现代化进程,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范围:区、县(市)综合档案馆。
第二条 考核依据:国家档案局制发的《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
第三条 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
1 .有明确的分管领导;
2.有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明确,掌握必备的知识和技能;
3.建立电子文件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备份等工作制度,并确保制度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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