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档案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高新开发区人力资源管理局,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哈职办〔2012〕3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全市档案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资格认定
继续执行《黑龙江省档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规定的具体条件。
计算任职资格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中级职称核准的任职资格时间为2012年9月1日。
二、外语和计算机知识的要求
符合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人员,需填报《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一式二份,各单位审核后,连同各类原始证书和单位出具的正式证明材料一并上报。
三、继续教育培训要求
按照国家《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的规定,“对依法实行职业准入制度的专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应依法参加继续教育。对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也要把其参加继续教育作为持续提高职业能力的基本途径,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时,作为重要条件”。 拟晋升中级职称人员需完成累计总学时不少于72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需提供一个年度的全省统一组织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证书》或其他培训证书。
凡通过成人高等教育(包括党校)取得学历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因所学专业与档案专业不一致(含符合学历破格条件人员),需提交档案专业《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
四、贯彻执行“五公开、一展示”制度
为增强职称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质量,各单位在职称推荐工作中要严格执行 “五公开、一展示”制度,加大对申报材料的审查力度。“五公开”:职称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评审结果公开、聘任岗位公开;“一展示”:申报的人员业绩成果在本单位进行展示。申报职称人员需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上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申报人单位主要领导需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缺少上述内容的本级评委会概不受理。
五、呈报材料时间
按照市职改办规定的评审时间,呈报档案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起止时间为9月13日至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材料要求及说明
(一)《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已更新,各部门和单位务必在职称上报前下载更新,或重新安装更新后的系统,并通过更新后的职称管理系统录入、上报和接收参评人员信息。下载网址为: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职称评审专题→资源下载专区。
(二)上报数据,需用U盘上报参评人员的信息(县市区代码、单位代码必须齐全,上报时请先杀毒),表中项目必须填全,不得漏项。同时上报打印名册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参评晋升人员呈报评审材料,详见《评审档案专业中级技术职务呈报材料目录表》(附件)。
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要求填写清晰、准确、无漏项。
⒉ 有效的学历证书。
⒊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中途改职的应将改职前的评审表一并上报)。
⒋ 事业单位人员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⒌ 各种审查表(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人员审查表、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流动人员审查表及其他)和原始佐证材料。
⒍ 外语、计算机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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