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 >>工作动态
哈尔滨市出台《哈尔滨市档案馆文书档案接收进馆质量标准》
发布时间:2024-10-1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源体系建设,规范文书档案接收进馆质量,哈尔滨市出台《哈尔滨市档案馆文书档案接收进馆质量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哈尔滨市档案局、档案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将《标准》编制工作列入年度攻坚克难项目,纳入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四个体系”闭环管理,通过组建工作专班、优化业务流程、强化过程监管等方式确保高质效完成《标准》制定工作。《标准》立足哈市档案工作实际,既严格遵循国家档案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又充分结合市档案馆在指导各单位立卷归档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从细处着眼、从小处着手,对档案整理中文件内容缺失问题,要求在机读目录中的“附注”项标注;对整理时归档章出现编制错误需修改的情况,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解决办法;对特厚件如何处理问题,吸纳了其它省市的做法,解决了厚件整理装订的实际困难;对信息化系统中电子文件转化为纸质件的新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围绕档案移交工作《全宗卷》的八个方面,分别明确了编制方法和要件内容,附件部分列举了16个表格和模板,让移交单位档案业务人员一看便知、一学便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标准》在档案收集、整理、编目和数字化以及《全宗卷》编制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创新性,与《哈尔滨市纸质档案数字化操作规范》《哈尔滨市照片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两个规范在内容上相互指引、一一对应。《标准》的出台,推动哈尔滨市档案接收工作标准化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将进一步提升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全市文书档案接收进馆质量,为哈尔滨市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哈尔滨市  姚娟  马锦圆供稿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黑公网安备 23010902000175号

【关于本站】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