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农业综合开发办 王晓彦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变化,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宏大的社会工程,需要全国上下共同努力。档案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工具和载体,是认识和把握事物发展规律的钥匙。档案作为一种历史记录,它承载着人类文明发展成果,与人类文明的产生、发展相伴随,并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和对档案利用的增长,越来越深入地渗透到社会活动的方方面面。重视档案价值,发挥档案工作的作用,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档案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凭证作用
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记载了人们在各种活动中用文字、语言、图像等方式形成的信息材料,记录了整个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教育、卫生等各行各业方方面面的情况,记载着各项社会活动的过程。档案工作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和国家各项建设事业必不可少的环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活动的真实记录,它具有凭证作用和参考作用。
二、档案在和谐社会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助手作用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建立平等、互助、协调的和谐社会,是人类共同的美好追求,是中国共产党不懈奋斗的目标,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期推进伟大事业的又一个重大理论创新。档案博大精深,内涵丰富,它具有解决矛盾、化解危机、协调关系的作用。对社会公民个人而言,可以通过档案了解和掌握涉及自身权益保障的具体事宜及相关政策规定,通过正常的渠道和程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政府和社会职能部门而言,通过档案及档案信息服务,可以增强对社情民意的了解,最大限度地将各种不同的利益群体纳入政策调控范围,从而达到较好地协调政民关系,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障社会的长治久安和安定团结。
三、档案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社会教育作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公民思想道德素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档案的价值和作用,决定了档案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动教材。充分利用档案部门的档案资源,反映当地社会发展历史,社会文化,社会风尚等历史传统材料,对人们进行历史教育、国情教育、科学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把档案部门建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激发人们的爱党爱国热情,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档案在和谐社会建设中联系起到政民关系的桥梁作用
档案记录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历史,承载着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客观地维护着历史真实面貌,服务着现实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各级档案部门是国家档案信息的聚集地,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场所,也是服务人民群众的窗口,因此,档案是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互相沟通、互相信任的一座桥梁。所谓:“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建立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相互沟通、互相信任的关系,是不断适应人民群众利益需求多样化的现实选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条件。通过倾听民情、了解民意,使政府关心和解决群众关心的事情,使群众信任政府,通过建立这种互信平台,完善公开参与、公平竞争、公众评价等机制,引导和满足人们各个方面的不同层次的需要,激发人们巨大的内在发展动力,促进人类的全面发展,不断提升人们的生产生活质量。让社会充满诚信友爱、充满活力。
五、档案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中的参谋作用
档案是人类社会各项活动的真实记录,深刻而全面地反映了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和认识社会、改造社会的丰富实践与历程。档案既是各级部门对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信息材料的历史记录,也是研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载体。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实践中,档案可以为党和国家制定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目标和计划的科学决策做好参谋作用。历史的发展告诉我们,以破坏生态为代价的生产发展,必须受到自然的惩罚。就是说当人的行为违背自然规律、资源消耗超过自然承载能力、污染排放超过环境容量时,就将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衡,造成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因此,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要通过自觉地调控人的社会行为,使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手段与自然环境所提供的可能性相一致。
档案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面广量大,触角深,档案既是构建和谐社会实践活动的真实记录与反映,又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参谋与助手。因此,档案工作应以服务和谐社会为前提,充分发挥档案所具有的优势与作用,牢牢把握时代发展的主题,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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