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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档案论文征集和优秀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档案局(学会),市直各部门和单位档案室(中心),市属各企事业单位档案馆(室、中心):

 

2017年是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年,也是全面实施我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快档案事业发展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总结交流全市档案业务建设工作经验,加强档案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我市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和档案工作的创新和发展,提升档案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市档案局、市档案学会决定面向全市开展档案论文征集和优秀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征文主题围绕“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和“档案工作创新发展”展开。征文题目可依照《档案论文参考选题》(附件)所列,也可由作者结合档案工作实践自拟题目。

 

二、征文内容主要反映近年来我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级档案部门在档案基础业务建设、档案工作创新发展等方面所取得的经验和体会,以及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理论探讨和新思维、新理念等。

 

三、征文应为2016年以来的调查报告、经验总结、心得体会、学术论文等,力求理论联系实际,观点鲜明,视角独特,内容翔实,结构严谨,语句通顺。字数在三千字左右。

 

四、参评者要提供论文发表期刊(著作)的封面、目录及所发表文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内部交流的要标注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举办单位等。同时要以word形式提交纸质文稿2份,论文文首要标明内容提要、关键词。文尾要标明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论文内容要与发表内容一致。合作的论文应由第一作者申报;合作的其它成果可分割使用的,作者可以分别单独申报,但申报者必须单独完成一半以上,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

 

五、本次档案优秀论文的评选,原则上以各区、县(市)档案学会、各分会为单位组织推荐,由市档案学会组织专家学者召开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优秀论文设一、二等奖,由市档案学会颁发获奖证书,并推荐参加国家档案学会学术论文活动和“省档案学会优秀论文评选”“哈尔滨市第二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

 

六、论文作者请于2017年5月31日前将论文报送哈尔滨市档案局科教法制处。征文报送时,请注明“2017年哈尔滨市档案征文”字样以及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

 

请各区、县(市)档案学会、各分会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开展本次论文征集活动,并积极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联系人:王 月,联系电话:86689258。邮寄投稿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小四道街23号哈尔滨市档案局317室

 

 

哈尔滨市档案局     哈尔滨市档案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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