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内容
哈尔滨市社会保险档案服务中心隶属于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主要保管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及领取养老金人员档案。共有养老保险业务档案280万件,领取养老金人员档案约10万余册。
查档手续
1.单位查阅养老保险业务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或社保局业务窗口出具的调档函;个人查阅养老保险业务档案须出示本人身份证。
2.领取养老金人员档案查阅、利用须持本人身份证,如代人查询,须提供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双方有效证件。
3.借阅人员正常情况下须在七个工作日内返还档案。档案不得私自拆封,不得对档案材料进行涂改、伪造、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违者后果自负。
4.未达到退休年龄人员的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如存档人找到新的接收单位需要调走档案时,应持单位介绍信、经劳动部门批准的招工手续、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及存档协议书,办理解除存档协议手续。
5.领取养老金人员档案原则上不准借出,特殊情况者应凭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员有效证件,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履行登记手续并密封加盖印章后方可借出,并限期归还。转出的档案,派专人送取。
服务项目
1.自助查询服务。通过自助查询机,输入身份证号、个人编码等任意检索信息,查询本人所需的档案影像材料。
2.电话预约服务。通过拨打预约服务电话,咨询查档事宜,预约查档时间。
3.提供退休人员档案的查询、借阅与利用。
4.提供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咨询。
5.为退休人员提供养老金待遇查询,包括基本离退休金、地方补贴、综合性补贴、历年调整合计、离退休费合计等。
6.为存档人员提供工龄调整、养老金调整、待遇改批的申报。
7.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存档人员提供退休资格审批、养老金待遇核定、支付的申报。
8.为存档人员提供死亡待遇审核申报。
9.为存档退休人员认证领取养老金资格。
10.为国有破产企业存档人员申报包烧费。
11.为存档人员出据档案佐证材料复印件,如入党政审材料、房产证明材料、存档材料及办理医疗保险相关材料等。
12.为存档人员出据报销包烧费证明。
13.为存档人员办理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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