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促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发挥好档案在创建文明城市中的独特作用,按照《哈尔滨市2012-2014年创建文明城市行动规则》具体安排,结合档案部门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依据《哈尔滨市2012-201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规则》,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切实履行加快实施新战略,奋力实施新跨越之责,努力打造档案服务品牌,优化档案服务质量,提高档案服务水平,为哈尔滨创建全国文明城恪尽职守,竭尽全力,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三贴近”原则。将创建工作贴近生活、贴近百姓、贴近实际,坚持以人为本,注意解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查档要求,使文明创建真正成为给群众办实事,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载体。
——坚持“三结合”原则。把档案服务创城工作与局机关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推进机关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争先优、补短板、强问责,创建首善机关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
——坚持“群策群力,联创联建”原则。大力开展群众方便参与,基层乐于参加的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覆盖面。
——坚持“全员参与,成果共享”原则。创建文明城市人人有为,人人有责,人人共享,进一步弘扬“超越自我,敢于担当”的哈尔滨时代精神,展示新时期档案工作者的精神风貌。
三、目标任务
1、市档案局晋升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市辖区要达到两个区级档案馆晋升到国家二级馆。
2、负责各区县(市)、各部门和各单位创建工作情况的收集、整理、分类、汇总、存档(包括影、音、图片和文字资料),建立各种迎检佐证材料台帐,做到齐全完整。
3、档案服务达到优质规范。全市档案服务窗口单位全部达到星级管理标准,实现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群众满意放心的基本目标,市民和利益者对“接待窗口”服务水平和行业风气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4、局机关办公和查档利用环境达到优美宜人。在局(馆)现有基础上,按照“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城市环境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局机关环境建设和综合整治力度,做到规划科学,特色突出,环境整洁,环保生态,绿化达标,文化氛围浓郁。
四、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成立市档案局服务创新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党组书记负总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综合协调宣传工作组,组长为徐凤文,成员由局机关党委、办公室综合科、宣传编研处有关同志组成,负责与上级部门协调沟通,上报综合材料、宣传介绍创城工作先进事迹及消息报道,同时监督检查局机关创城工作;立卷指导工作组,组长为王丽华,成员由局监督指导一处、二处、区县处有关同志组成,负责制定立卷管理标准,指导并负责收集整理全市创城工作工作迎检档案佐证材料,并及时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环境建设工作组,组长为刘忠山,成员由局办公室行政管理科、工青妇组织有关同志组成,负责局(馆)内外环境建设,组织主题实践活动,塑造档案部门良好形象。
2、建立领导包保机制。局长、党组书记朱平同志负总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包保一个工作组,对每个工作组在推进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逐项排查、逐条整改、逐个落实,强力推动创城工作。
3、建立工作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各工作组要根据任务分工,认真制定本组创城工作方案,加强协调配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按照各组工作职责完成好创城工作任务。通过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相关处室配合抓、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人人参与抓,确保档案服务创城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哈尔滨市档案局
201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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