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倡导和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不断提升全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发挥市档案局志愿者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推动我市实施新战略、实现新跨越的宏伟战略,决定成立市档案局志愿者服务队,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以《全国志愿服务工作测评体系》要求为标准,以“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为主题,以提升市民素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建立一支有组织、有纪律、有经常性活动的志愿服务队伍,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发挥引领和表率作用。使档案工作在服务新战略、新跨越、服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服务民生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机构设置
队 长:朱 平 市档案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队长:郭淑媛 市档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队员由市档案局机关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档案局机关党委。
三、工作内容
1、开展关爱他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与留守儿童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帮助他们进行生活学习和开展心理关怀;局机关妇委会将组织妇女干部职工代表到市儿童福利院,开展关爱儿童的志愿服务活动,为他们送去学习用品和智力玩具。
2、开展关爱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普及文明礼仪知识等志愿服务活动,请哈西交警大队宣传科执法人员为局机关干部职工培训交通法规,宣传文明驾驶、文明乘车、文明出行的相关知识。为营造规范有序、文明祥和的社会大环境做贡献。
3、开展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局机关志愿者服务队,将开展服务社区居民,美化社区环境的志愿活动。服务队和南岗社区结成对子,对社区进行义务清扫美化,更换宣传橱窗内容。组织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积极宣传绿色生态观念和环境保护知识,开展义务植树、绿化美化、清理脏乱等行动。
四、推荐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公益事业,有较强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每处推荐人数2名;
4、在黑龙江省志愿服务管理系统中注册的志愿者。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志愿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在市文明办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加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2、注重群众参与。将全局有素质、有爱心、热爱公益活动的干部职工吸引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将志愿服务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让志愿服务活动成为机关干部感悟崇高精神、提升价值追求的生动过程。
3、坚持长效机制。市档案局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是全市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队员要保证长期坚持参加活动,并在活动中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哈尔滨市档案局
201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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