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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法治建设与案例分析

 

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到2016年3月习总书记在黑龙江代表团的三点指示,再到2017年4月《哈尔滨市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2016—2020年)》的出台,都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奋斗方向。

四个全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改革开放、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省代表团上讲话中指出:法治是一种基本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把法治建设建立在扎实的基层基础工作之上,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

市委、市政府的《进一步优化全市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发展环境问题的核心是一个依法办事的问题;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就是要解决干部法治观念和能力素质问题。(如,2016年年初江北渔村的“天价鱼”事件,)

国家档案局也在《全国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中明确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档案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档案法治教育内容,保证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提高依法治档的意识和能力。

所以,我们这次档案人员岗位培训班中的最后一讲,安排此课,就是期望通过集中培训教育,让初任的档案工作者对档案法治建设的要求、目标和档案法律法规一些最基本的内容及依法治档的工作方式方法等有一个初步认识,培养和倡导大家在今后的档案工作岗位上能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并在实际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能力,增长才干。

前言   “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背景

1、依法治国的提出:党的十五大(1997年9月12—18日)首次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九届人大二次会议(1999年3月5—16日)通过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过去提法是“法制建设”,总要求和目标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全面依法治国的提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现提法是“法治建设”,总要求和目标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3、法制建设与法治建设的区别

法制侧重于形式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及其实施;法治不仅包括形式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及其实施,更强调实质意义上的法律至上、权利保障的内涵。 法治讲究良法之治,法律公正、稳定、普遍、公开、平等,而法制不具这些内涵,只要求严格依法办事。 法治与人治截然对立,其基础是民主政治,是民主和宪政的表现,而法制和人治并不对立。

习近平同志指出,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编在手册里,就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不仅不能产生应有作用,反而会损害法规制度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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