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5月,成立哈尔滨市政府。全国解放以后,1953年7月18日,经政务院批准哈尔滨市改为中央直辖市,由东北行政委员会代管。1954年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决定,将哈尔滨市改为省辖市并入黑龙江省建制,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改称为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简称市人委)。1967年2月,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改称市革命委员会。1980年,市革命委员会改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全宗内档案起止时间为1950年至2013年。包括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委办公厅、市人委党组、市人委区政农业办、市人委文教办、市人委外国专家组、市人委政法委、市人委工业办、市人委国家资本主义办、市清产核资办、市人委农村工作办、市人委视察办、市革委政治部(组织部)、市革委群工委、市革委生产部、市革委文革组、市革委核心小组、市革委外事组、市革委山区建设办、市政府驻5个城市的办事处等23个内部组织机构形成的档案。
档案的主要内容有:
(1)综合
各种会议材料及市领导讲话;计划统计工作、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工商协作、物资供应管理、大专院校毕业分配计划材料;有关文秘、档案、信访、保密、机关保卫工作材料;有关各单位自办“五七”农场、市革委会知青返城审批会议记录及知青组织机构的批复、请示。
(2)人事
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职工生活福利、劳动保护、退休退职以及压缩城市人口工作材料。
(3)纪检、监察
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材料。
(4)民族宗教
民政、宗教工作材料。
(5)公检法
有关禁毒、保卫、消防、交通管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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