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档案服务新战略、服务民生工作,完善档案服务体系,优化档案服务环境,创新档案服务方式,提高档案服务效能,哈尔滨市档案局决定在全市档案系统开展“档案服务新战略、服务民生星级竞赛”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国家、省和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超越自我、服务大局、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的工作主题,进一步加强全市档案队伍的素质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档案干部职工主动服务新战略、服务民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档案服务。
二、参赛范围及星级设定
参赛范围:各区、县(市)档案局(馆)、各专业档案馆(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各部门和单位档案处、室(含档案服务窗口单位)。
星级设定:活动设定为三个等级,即一星级先进单位、二星级先进单位、三星级先进单位。按照《哈尔滨市“档案服务新战略、服务民生星级竞赛”考评标准》(见附件1),基础分为100分。一星级为75-80分(含80分);二星级为81-90分(含90分);三星级为91-100分。
三、活动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倡导各部门和单位积极、主动参与竞赛活动。此次竞赛实行聘任评审员评审制度,按程序公平竞赛,重实效公正考核。申报资格认定及考评结果在哈尔滨市档案信息网公布。
坚持重业绩原则。档案服务新战略、服务民生业绩突出,在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和自我改善、自主创新等方面有新举措和新成效。
坚持重公论原则。重民意、重社会评价,综合考评组采取组织服务对象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测评群众满意度。群众对档案服务满意率须达到85%以上才能具备参评资格。
四、考核程序与步骤
将参赛单位划分为两个系列:各区、县(市)档案馆、各专业档案馆系列;市直属机关各部门和单位档案处、室(含档案服务窗口单位)系列。按工作职能相近和竞赛考评标准分别组织考评。
申报核准阶段(2011年9月1日—9月30日)
各参赛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对照《竞赛考评标准》进行自检自评,依分值总和确定参赛星级,填报《哈尔滨市“档案服务新战略、服务民生星级竞赛”活动参赛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本部门和单位自检佐证材料,形成申请参赛报告,向星级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星级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申报资格进行核准,并在哈尔滨市档案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未申报参加竞赛的单位不予评定星级。
日常考评阶段(2011年10月1日—2012年8月30日)
星级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驻哈高校档案学教师、档案学会专家及部分参赛单位档案业务骨干中聘请评审员组成评审委员会,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表、走访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不定时抽查等形式进行日常监督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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