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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0年国际档案日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7

 

各处(室):

 

根据国家档案局、省档案局2020年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的相关要求,以及市档案馆2020年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部署,现组织参加2020年国际档案日主题征文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文主题

 

档案见证小康路、聚焦扶贫决胜期

 

二、组织单位

 

征文活动由国家档案局主办,中国档案报社承办。黑龙江省档案学会、《黑龙江档案》编辑部负责我省征文的收集上报工作。

 

三、征文内容

 

围绕征文主题,通过不同角度全方位呈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美丽图景。既可以讲述省委省政府领导龙江人民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生动实践,讲述我省各领域在脱贫攻坚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突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历程、辉煌成就和历史意义; 也可以讲述我省包括档案部门在内各行各业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排除万难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贡献;还可以对档案工作在这一历史进程中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对档案事业助力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行展望。

 

四、征文要求

 

1. 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能与党中央有关精神保持高度一致。内容积极向上,有正能量,可起到较好的激励鼓舞作用。

 

2. 题目自拟,体裁不限,表述清晰,文字简明,篇幅3000字以内为宜。

 

3. 来稿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公开发表。

 

4. 来稿请以word文档格式发综合处孙倩(OA和其他网络方式均可),并在主题中注明“国际档案日征文”,投稿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26日。

 

5. 来稿文尾须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职级、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或微信、QQ号。如无此必要信息,则无法参与评奖。

 

五、征文评选

 

1.国家档案局成立征文评审委员会,负责征文评选工作。征文活动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奖金分别为2000元、1000元、800元,颁发证书;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奖牌和证书。征文活动获奖名单将于10月公布。《中国档案报》及中国档案资讯网将陆续刊登优秀文章。

 

2.黑龙江省成立征文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档案学会。活动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及优秀组织奖若干名,由省档案局、省档案馆共同颁发证书。征文将择优在《黑龙江档案》杂志和龙江档案微信公众号上刊登,并由省档案局向国家档案局征文评选委员会推荐,参加由国家档案局主办的征文评选活动。

 

3.评选过程中如发现作品存在抄袭、剽窃、造假等行为,一经核实,取消作品评选资格、取消报送单位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投稿人承担。

馆综合处

2020年5月26日